城市建设项目配套绿化工程前置审批
(一)事项名称 | 城市建设项目配套绿化工程前置审批 |
(二)设定依据 | 《河北省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办法》第十三条。 |
(三)申请条件 | 工程建设项目的附属绿化工程设计方案,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审批时,必须有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参加审查。建设项目配套的园林绿化工程设计方案应当经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审核同意 |
(四)办理材料 | 1、申请书一份;2、园林绿化工程规划与设计方案:绿化总平面图、绿线图(明确绿地范围线及边界坐标,1:200或1:500,含dwg格式)绿化种植方案图(1:500)、平面图等相关方案图件各一份;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总平面图及规划条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4、绿地涉及的地下建筑结构施工图立剖面图一份; 5、设计单位的风景园林工程设计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
(五)办理地点 | 平泉县政务服务中心园林绿化局窗口 |
(六)办理时间 | 法定工作日 |
(七)联系电话 | 03146051610 |
(八)办理流程 | 受理、审核、批准、办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