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 (一)事项名称 | 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
| (二)设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二款 |
| (三)申请条件 | 平泉县非煤矿山建设项目 |
| (四)办理材料 | (一)建设项目审批、核准或者备案的文件; (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申请; (三)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 (四)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及相关文件资料;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文件资料。 |
| (五)办理地点 | 平泉县政务服务中心安监局窗口 |
| (六)办理时间 | 工作日 |
| (七)联系电话 | 6082133 |
| (八)办理流程 | 1、该许可事项在平泉县政务服务中心安监局窗口受理;2、审批办审核;3、审核意见提交审批主管局长批准;4、批准后审批办批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