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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

 (一)事项名称 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
 (二)设定依据  建设部《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七条
 (三)申请条件  符合法律规定,提供要件齐全,即可依法受理。
 (四)办理材料  1、书面申请; 2、建筑工程用地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图纸、建筑垃圾分类处置方案; 3、运输车辆的营运证和行驶证。
 (五)办理地点  政务服务中心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窗口
 (六)办理时间  工作日
 (七)联系电话  6056050
 (八)办理流程  1、受理 2、审核 3、审批 4、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