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当前位置:首页 > 网上办事 > 办事指南

临时占用城市道路审批

 (一)事项名称 临时占用城市道路审批
 (二)设定依据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98号)第三十一条
 (三)申请条件  符合法律规定,提供要件齐全,即可依法受理。
 (四)办理材料  向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注明经营范围、占地面积、经营地点。
 (五)办理地点  政务服务中心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窗口
 (六)办理时间  工作日
 (七)联系电话  6056050
 (八)办理流程  1、受理 2、审核 3、审批 4、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