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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临时堆放物料、搭建非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和其它设施以及临时摆放摊点的审批

 (一)事项名称 城市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临时堆放物料、搭建非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和其它设施以及临时摆放摊点的审批
 (二)设定依据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三十六条;《河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十四条
 (三)申请条件  符合法律规定,提供要件齐全,即可依法受理。
 (四)办理材料  1、递交书面申请,注明堆放地点、堆放时间; 2、如果属于建筑物料堆放,还应提交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五)办理地点  政务服务中心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窗口
 (六)办理时间  工作日
 (七)联系电话  6056050
 (八)办理流程  1、受理 2、审核 3、审批 4、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