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临时堆放物料、搭建非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和其它设施以及临时摆放摊点的审批
(一)事项名称 | 城市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临时堆放物料、搭建非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和其它设施以及临时摆放摊点的审批 |
(二)设定依据 |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三十六条;《河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十四条 |
(三)申请条件 | 符合法律规定,提供要件齐全,即可依法受理。 |
(四)办理材料 | 1、递交书面申请,注明堆放地点、堆放时间; 2、如果属于建筑物料堆放,还应提交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五)办理地点 | 政务服务中心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窗口 |
(六)办理时间 | 工作日 |
(七)联系电话 | 6056050 |
(八)办理流程 | 1、受理 2、审核 3、审批 4、办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