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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户外广告、霓虹灯及桥梁上设置大型户外广告、悬挂物及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张贴、张挂宣传品的审批

 (一)事项名称 城市户外广告、霓虹灯及桥梁上设置大型户外广告、悬挂物及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张贴、张挂宣传品的审批
 (二)设定依据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第十七条《河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
 (三)申请条件  符合法律规定,提供要件,即可依法受理。
 (四)办理材料  1、“A4纸”户外广告小样一份,须标明规格尺寸(长、高、厚) 2、“A4纸”户外广告彩色实际效果图一份 3、户外广告依附物产权复印件 4、户外广告涉及相关利害关系人同意设置安置的书面证明材料一份 5、工商局出具的户外广告审批单
 (五)办理地点  政务服务中心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窗口
 (六)办理时间  工作日
 (七)联系电话  6056050
 (八)办理流程  1、受理 2、审核 3、审批 4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