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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申报

 (一)事项名称 房产税申报
 (二)设定依据  《税收征管法》
 (三)申请条件  房产税纳税人依照税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就其应税 项目如实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房产税。 ? 地税业务。 ? 县级业务。
 (四)办理材料  (1)《房产税纳税申报表》3 份。 (2)首次申报或房产、土地信息发生变更时,应报送《从价计征房产税税源明细 表》《从租计征房产税税源明细表》各3 份,同时应提供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权证或 购房合同、发票等,证明房地产权属的材料、房屋租赁合同。
 (五)办理地点  征收分局 网上办税服务厅
 (六)办理时间  工作日
 (七)联系电话  6088663
 (八)办理流程  详见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