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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土地使用税申报

 (一)事项名称 城镇土地使用税申报
 (二)设定依据  《税收征管法》
 (三)申请条件  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人依照税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 就其应税项目如实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 地税业务。 ? 县级业务。
 (四)办理材料  (1)《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申报表》3 份。 (2) 首次申报或土地信息发生变更时,应报送《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明细表》3份,同时提供土地使用权证或购地合同、发票等证明土地使用权属的材料。
 (五)办理地点  征收分局 网上办税服务厅
 (六)办理时间  工作日
 (七)联系电话  6088663
 (八)办理流程  详见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