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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护照签发换发

 (一)事项名称 普通护照签发换发
 (二)设定依据   实施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第四条
 (三)申请条件  、申请条件: 公民因私事申请出国定居、探亲、访友、继承财产、留学、就业、旅游或其他非公务活动,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市、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领取申请表、提出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入国境和在国外证明国籍和身份的证件。 1、 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护照签发机关不予签发护照: (一)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 (二)无法证明身份的; (三)在申请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四)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的; (五)人民法院通知有未了结的民事案件不能出境的; (六)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或者犯罪嫌疑人的; (七)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认为出境后将对国家安全造成危害或者对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2、 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护照签发机关自其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被遣返回国之日起六个月至三年以内不予签发护照: (一)因妨害国(边)境管理受到刑事处罚的; (二)因非法出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被遣返回国的。 3、具备下列情形之一,可申请加急办理 1、出国奔丧、探望危重病人的; 2、出国留学开学日期临近的; 3、前往国入境许可或者签证有效期即将届满的; 4、省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认可的其他紧急事由。
 (四)办理材料  申请材料: 公民因私事出国,须当面回答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的有关询问并履行下列手续: (一)近期免冠照片一张以及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二)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领、补领期间,可以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 (三)未满十六周岁的,还应当由一方监护人陪同,提交其监护人出具的同意出境的意见、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户口簿、护照; (四)属于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关于同意×××申办出入境证件的函》; 现役军人申请普通护照的,应当由其所属部队驻地的受理机构受理。受理机构应当要求其提交前款第(一)项规定的材料、本人的身份证件、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关于同意×××申办出入境证件的函》。
 (五)办理地点  平泉县公安局出入境服务大厅
 (六)办理时间  工作日
 (七)联系电话  0314-6032110
 (八)办理流程  办理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