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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转诊转院审批

 (一)事项名称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转诊转院审批
 (二)设定依据  平泉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平泉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平政[2001]1号);平泉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平泉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和缴费管理办法(试行)》等六个基本医疗保险配套办法的通知
 (三)申请条件  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及生育保险的人员
 (四)办理材料  1.到县医院、中医院、二医院任何一所医院医保科填写《平泉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转诊转院审批表》并有医师、科主任签字盖章。2.到所在单位(无单位的到所在社区)签字盖章。
 (五)办理地点  行政审批中心三楼
 (六)办理时间  工作日
 (七)联系电话  6060135
 (八)办理流程  受理:审核转诊转院审批表填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市医保科规定的定点医院 办结:即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