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申报
(一)事项名称 |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申报 |
(二)设定依据 | 平泉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平泉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平政[2001]1号);平泉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平泉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和缴费管理办法(试行)》等六个基本医疗保险配套办法的通知 |
(三)申请条件 | 本县境内的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包括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企业(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职工和退休人员。 |
(四)办理材料 | 社会保险登记、营业执照副本、劳动合同、上一年度工资表、u盘。 |
(五)办理地点 | 行政审批中心三楼 |
(六)办理时间 | 工作日 |
(七)联系电话 | 6060135 |
(八)办理流程 | 受理:资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要求并报送个人参保信息和填写缴费申报表 审核:复审参保信息及签字给工行账号缴费 办结:办理更换票据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