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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申报

 (一)事项名称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申报
 (二)设定依据  平泉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平泉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平政[2001]1号);平泉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平泉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和缴费管理办法(试行)》等六个基本医疗保险配套办法的通知
 (三)申请条件  本县境内的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包括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企业(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职工和退休人员。
 (四)办理材料  社会保险登记、营业执照副本、劳动合同、上一年度工资表、u盘。
 (五)办理地点  行政审批中心三楼
 (六)办理时间  工作日
 (七)联系电话  6060135
 (八)办理流程  受理:资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要求并报送个人参保信息和填写缴费申报表 审核:复审参保信息及签字给工行账号缴费 办结:办理更换票据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