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当前位置:首页 > 网上办事 > 办事指南

城镇灵活就业人员缴费申报

 (一)事项名称 城镇灵活就业人员缴费申报
 (二)设定依据  平泉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平泉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平政[2001]1号);平泉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平泉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和缴费管理办法(试行)》等六个基本医疗保险配套办法的通知;平泉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平泉县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的通知(平政[2005]41号)
 (三)申请条件  具有我县城镇户籍、法定劳动年龄内、身体无重大疾病、具有劳动能力、通过各种劳动形式获取收入的人员
 (四)办理材料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一张;养老保险缴费证明(不足15年的需要提供养老保险手册第一页及上年缴纳养老保险收据原件、复印件);档案证明;买断或下岗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五)办理地点  行政审批中心三楼
 (六)办理时间  工作日
 (七)联系电话  6060135
 (八)办理流程  受理:资料是否齐全并填写基金申报表 审核:复审核查参保信息并签字给工行卡号缴费 办结:换缴费收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