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 |
城镇灵活就业人员缴费申报 |
(二)设定依据 |
平泉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平泉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平政[2001]1号);平泉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平泉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和缴费管理办法(试行)》等六个基本医疗保险配套办法的通知;平泉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平泉县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的通知(平政[2005]4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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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申请条件 |
具有我县城镇户籍、法定劳动年龄内、身体无重大疾病、具有劳动能力、通过各种劳动形式获取收入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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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办理材料 |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一张;养老保险缴费证明(不足15年的需要提供养老保险手册第一页及上年缴纳养老保险收据原件、复印件);档案证明;买断或下岗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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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办理地点 |
行政审批中心三楼 |
(六)办理时间 |
工作日 |
(七)联系电话 |
6060135 |
(八)办理流程 |
受理:资料是否齐全并填写基金申报表
审核:复审核查参保信息并签字给工行卡号缴费
办结:换缴费收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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