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pqxczjyxjup/2017-06917 主题分类:财政
发布机构:法制办, 发文日期:2017年12月26日
名    称:2017年平泉市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整合资金安排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投资计划的批复
文    号: 主 题 词:
 
2017年平泉市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整合资金安排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投资计划的批复
 

 

平泉市林业局、交通运输局、国土资源局、水务局:
关于平泉市整合资金安排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经市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现就各单位投资计划批复如下:
一、同意各相关单位实施平泉市整合资金安排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现下达项目投资计划3463.35元,其中:林业局2017年度国家级公益林及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管护补助资金项目投资1762.35万元,交通运输局道路硬化项目投资1131.00万元;国土资源局将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返还资金整合用于扶贫建设蔬菜大棚项目投资20.00万元,水务局2017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投资550.00万元。项目投资计划详见附表。
二、项目投资计划下达后,各相关单位要严格按照投资计划尽快编制具体的项目实施方案,实施方案于2017年12月28日前完成,报市整合办审核,通过后予以备案。
三、项目及资金管理严格按《平泉县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管理办法》和《平泉县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报帐管理办法》两办法规定执行,要抓紧组织项目实施,不得擅自变更,如确需调整,应按项目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四、上述项目务于脱贫验收前完成,确保全市脱贫出列
2017年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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