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pqxczjyxjup/2017-06914 主题分类:财政
发布机构:法制办, 发文日期:2017年12月22日
名    称:2017年平泉市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2016年出列贫困村拟安排基础设施项目投资计划的批复
文    号: 主 题 词:
 
2017年平泉市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2016年出列贫困村拟安排基础设施项目投资计划的批复
 

 

平泉市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工作领导小组
关于2016年出列贫困村拟安排基础设施项目
投资计划的批复
 
平泉市交通运输局、发改局、财政局、文化体育广播电影电视局:
关于2016年出列贫困村拟安排基础设施项目,经市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领导小组联席会议研究,现就各单位投资计划批复如下:
一、同意各相关单位实施2016年出列贫困村拟安排基础设施项目及2017年贫困村出列涉及事项。现下达项目投资计划1278.21元,其中交通运输局道路硬化项目投资646.89万元,发改局道路硬化项目261.81万元;财政局道路亮化项目投资223.41万元;文化体育广播电影电视局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投资146.1万元,项目投资计划详见附表。
二、项目投资计划下达后,各相关单位要严格按照该投资计划尽快编制具体的项目实施方案,实施方案于2017年8月15日前完成,报市整合办审核,通过后予以备案。
三、项目及资金管理严格按《平泉县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管理办法》和《平泉县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报帐管理办法》两办法规定执行,要抓紧组织项目实施,不得擅自变更,如确需调整,应按项目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四、上述项目必须于本年度内完成,确保全县脱贫出列的要求
 
                                                      2017年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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