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pqxczjyxjup/2017-06913 主题分类:财政
发布机构:法制办, 发文日期:2017年12月22日
名    称:2017年平泉县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领导小组关于2017年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第一批项目投资计划的批复
文    号: 主 题 词:
 
2017年平泉县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领导小组关于2017年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第一批项目投资计划的批复
 

 

平泉县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领导小组
关于2017年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第一批项目
投资计划的批复
 
平泉县交通运输局、财政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水务局、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文化体育广播电影电视局、民族宗教事务局、林业局、发展和改革局:
你单位关于2017年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第一批项目投资计划已收悉,经县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领导小组联席会议研究,现就各单位投资计划批复如下:
一、同意各相关单位实施上报的2017年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第一批项目。现下达2017年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第一批项目投资计划9902.45万元,各单位项目投资计划详见附表。
二、项目投资计划下达后,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该投资计划尽快编制具体的项目实施方案,实施方案于2017年4月15日前完成,报县整合办审核,通过后予以备案。
三、项目及资金管理严格按《平泉县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管理办法》和《平泉县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报帐管理办法》两办法规定执行,要抓紧组织项目实施,不得擅自变更,如确需调整,应按项目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四、上述项目必须于本年度内完成,确保全县脱贫出列的要求
 
                                    2017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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