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信息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执法依据
案件名称
被处罚企业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处罚事由
行政处罚决定部门
处罚结果
救济渠道
被处罚企业名称
行政处罚日期
其他需要展示内容
报送时间
1
(冀承平)安监案〔2017〕大队079号
依据《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
未按规定建立特种作业人员档案、后加工车间模具库内空压机安全设备(压力表、安全阀)未进行定期检测案
安全生产隐患管理类违法、安全设备使用维护类违法
平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罚款1.5万元
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承德豪德玻璃制品有限公司
2017.9.22
2017.10.19
2
(冀承平)安监案〔2017〕大队081号
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三条第二款
高压配电室安全设备未进行定期检测案
安全设备使用维护类违法
1.0万元
承德静华矿业有限公司
2017.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