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137/2017-00616 主题分类:财政、金融、审计
发布机构:法制办, 发文日期:2017年11月08日
名    称:平泉市物价局2016年决算情况说明
文    号: 主 题 词:
 
平泉市物价局2016年决算情况说明
 

 

物价局2016年决算情况说明
 
一、预算执行收支情况分析
全年财政拨款收入145.48万元,本年支出145.48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6年本单位(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3.3万元,比2015年减少2万元,降低9%。主要原因是:办公费用减少。
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2016年度,物价局“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决算支出2.1万元,比上年减少1.7万元,同比下降45%。具体支出情况如下:(一)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1.5万元,同比减少1万元,同比下降40 %。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同比下降(增长)0%。②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5万元,同比下降40%。(二)公务接待费支出0.59万元,同比下降54%。(三)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同比下降(增长)0%。我单位三公经费变动主要原因分别是:                。
因公出国(境)情况:本年度组织因公出国(境)团0人次,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因公出国(境)团组0人次。
公务车辆购置及保有情况:本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
公务接待情况:本年公务接待5批次,37人次。
四、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五、对相关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进行必要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六)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八)基本支出:填列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九)项目支出:填列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十)基本建设支出:填列由本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购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所发生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不包括政府性基金、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以及各类拼盘自筹资金等。
(十一)其他资本性支出:填列由各级非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备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购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其他交通费用:填列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出租车费用、公务交通补贴等。
(十四)公务用车购置:填列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十五)其他交通工具购置:填列单位除公务用车外的其他各类交通工具(如船舶、飞机)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十六)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以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六、部门决算批复情况说明
我部门决算批复批准日为2017年11月1日,批准文号为平财库[2017]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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