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泉县环境保护局简介
平泉县环境保护局成立于1989年,2002年机构改革被列入县政府职能部门,下设8个股室,其中行政股室6个(办公室、环境影响评价股、自然生态保护股、大气污染防治股、法规宣教股和计划财务股),事业单位2个(平泉县环境监察大队、平泉县环境监测站)。核定人员编制50人,其中行政编制13人(领导职数4人、非领导职数1人、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37人。目前,全局实有在岗工作人员49人,其中专科以上人员44人,党员26人。现有办公面积2884平方米,公务车辆1台,环境执法车辆3台,拥有可见光分光光度计、离子色谱仪、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等仪器设备和应急监测设备60余台/套,具备“水和废水、空气和废气、噪声和振动”三大类49个参数的监测能力。水环境质量方面,瀑河地表水上下游及控制断面水质均达到Ⅲ类水体标准。集中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稳定达到100%。环境空气质量方面,2014年8月1日起,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执行新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并实现了与省级平台联网和监测数据自动传输。2014年5月,平泉县被评为省级环境保护模范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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