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0972467/2017-01586 主题分类:国土资源、能源
发布机构:法制办, 发文日期:2017年11月29日
名    称:平泉市国土资源局关于2017年工作总结和2018年工作谋划的报告
文    号: 主 题 词:
 
平泉市国土资源局关于2017年工作总结和2018年工作谋划的报告
 

 

平泉市国土资源局
关于2017年工作总结和2018年工作谋划的报告
 
2017年,平泉市国土资源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认真落实五大发展理念,积极主动适应国土资源新常态,不断深化国土资源管理创新,努力提升资源保障和监管能力,充分发挥国土资源服务中心、服务大局的重要作用,为建设“经济强市、魅力平泉”提供资源保障和优质服务。现将我局2017年各项工作完成情况及2018年工作谋划情况简要报告如下:
一、2017年工作完成情况
(一)细化措施,有效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用地需求。一是强化土地要要素保障。撤县建市后,全市用地需求呈刚性增长趋势,而上级下达我市计划用地指标仅为800亩(耕地600亩、其他农用地200亩)。针对这一情况,我局动用一切可动用的力量,围绕项目积极与省厅、承德市局对接,加大指标争取力度,加快用地报批速度,向省政府报批征收5个批次,面积1534亩;向承德市政府报批转用2个批次,面积67亩;正在组卷6个批次,面积约640亩;为地质大学、物流保税区、契丹始祖庙、菌炭肥等重点项目落地提供保障。在做好指标争取与报批的同时,采取提前介入、上门服务、简化程序等措施,不断加大土地供应力度。截止目前供应国有建设用地24宗,面积815亩,成交价款3.4亿元,实现政府收益1.7亿元。我市近五年土地供地率为68.83%。二是充分发挥土地储备职能。按照全市发展规划和产业布局,对建设项目区提前谋划,率先做好土地脱钩储备,实施了高铁站前广场、一中新址、鸽子洞水库、瀑河流域综合治理工程项目等地块的土地收储,总面积3754亩。在土地的收储中,注重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及时完成补偿资金的申请和拨付,严格成本核算,规范帐目往来,加快资金回笼,最大限度地减轻财政压力。三是做好规划衔接,为经济社会发展预留空间。我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期调整完善于2月4日取得省政府批复(冀政地规函〔2017〕2号),完成速度居全省第三;争取新增规划指标并调整为允许建设区0.77万亩,面积居承德市第一。根据全市易地扶贫搬迁、基础设施等项目的用地需求,向省国土资源厅争取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年度调整和局部修改的机会,10月12日取得省政府批复(冀政地规函〔2017〕128号),完成速度居全省第一。以上调整完善,优化了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确保了全市重点项目用地报批需求。四是不断加大耕地保护与补充力度。以落实耕地保护制度为抓手,科学划定基本农田,重新设立保护区标志,全市耕地保有量达到72.8万亩,基本农田保有量达到49.3万亩,使耕地保护底数更加清晰、制度更加完善、措施更加得力。坚持耕地保护与土地整治并举的思路,积极推进占补平衡工作。2017年新立项占补平衡项目13个,总规模2120亩,可新增耕地1962亩(其中12等地1358亩);开工进场的占补平衡项目6个,总规模1592亩,可新增耕地1563亩;已验收项目6个,新增耕地1053亩其中:新增12等耕地667亩,新增13等耕地386亩)
(二)强化落实,创造绿色和谐的资源发展环境。一是开展“3个100”专项行动。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把生态环境和矿产资源保护放在优先位置,加大矿产资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行矿产开发减量化管理,全力推进国家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建设,坚定不移推动矿业经济加快转型、绿色发展、跨越提升,增强矿业发展活力和动力,积极开展“百矿复垦披绿、百矿取缔关闭、百矿绿色改造”专项行动。百矿复垦披绿工作我市任务10家,全部完成,共绿化面积492.4亩,栽植棉槐、榆叶梅、刺槐等苗木233.59万株;百矿取缔关闭工作我市任务10家,已全部注销采矿许可证,实际关闭到位,做到了“三不留、一毁闭”;百矿绿色改造工作我市任务15家,沙坨子铁矿(宝海矿业选场)等15家企业全部按照要求完成绿色改造。二是推进可视面露天矿山综合治理工作。以铁路、高速、建成区周边为重点,开展露天矿山污染深度整治,对地处承朝高速和省道252线可视范围内、采矿权灭失的4家露天白茬山,进行了降解生长素喷涂;对小寺沟德泉矿业和冀东水泥有限公司裸露的白茬山体,进行了喷涂修复和绿化;对地处锦城铁路的源瑞矿业,采取转变开采方式进行治理,由露天开采转为地下开采;对地处承秦高速的党坝海宽石料厂,能绿化的均进行了绿化,高速可视面进行了整体围挡三是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对全市193个地灾点进行全面核查排查,编制印发《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聘请监测人员291名,配发了必要的灾害监测装备。申请本市财政资金,对榆树林子中学后山崩塌、党坝南沟门泥石流、柳溪大窝铺崩塌、党坝黄木沟崩塌等4个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治理。同时,进一步落实汛期值班、险情巡查、应急调查、“两卡”发放、灾情速报等五项地质灾害防治制度,设立安全警示牌百余块,发放明白卡7321份,做到未雨绸缪,防范于未然,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四是在加强管理的同时做好服务。完成5家矿山企业储量评审备案工作,新核实铁矿石量2348.4千吨,金矿石量62.98千吨;完成3家矿山企业采矿权价款评估工作,向承德市局缴纳采矿权价款232.27万元;完成14家采矿企业的延续登记工作;为5家矿山企业办理了采矿权抵押登记,有效解决了企业发展中资金短缺的难题。五是做好自然保护区内矿山整改工作。责令辽河源省级自然保护区内7家采矿企业停产关闭,封闭采矿洞口,拆除生产设备,采矿许可证到期后予以注销,不再延续,计划2018年注销4家,2019年注销2家,2020年注销1家。保护区内4个探矿权注销2个,缩减勘查面积至保护区外2个。六是提升山泉水产能保护古生物化石。实施矿泉水资源开发利用,对选定的8个重点勘查点进行勘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使全市矿泉水、山泉水资源得到开发利用,并积极推进地热资源初步勘查工作,实施杨树岭古生物化石保护工程,完成了杨树岭项目区化石保护工程基础设施建设。
(三)依法行政,大力推进法制国土建设。一是加大日常巡查及违法查处力度。严格执行动态巡查责任制,完善巡查方案,加大巡查密度,确保巡查全天候无死角,充分发挥国土资源所职能,切实将违法行为“发现在初始,解决在萌芽”。全年出动巡查车辆100余台次,执法人员560余人次,结合双随机抽查,检查矿山企业82家、用地企业96家,制止非法采矿6起、越界采矿3起,制止违法用地12起,关停乱挖、乱采砂石场38处,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33份,全年立案32起,责令改正10起,拆除违法建筑物3.9万平方米,罚款154万元,立案率100%,结案率100%,有效震慑和打击了国土资源违法行为。二是扎实开展“双违行动”。我市“双违行动”以清理违法占地专项行动为基础,强化与规划城管、乡镇政府的沟通配合,不断加大发现、查处和整改的工作力度,共发现非建设用地上的违法占地20宗,面积151.94亩。通过整治,补办用地手续13宗,面积94.9亩;拆除2宗,面积31.8亩;整改完成进度为83.39%。其余5宗正在会同规划城管局进行整改。三是积极清理违法用地。根据卫片执法监督检查数据,我市清理违法占地专项行动底数图斑38块,面积485.71亩(其中耕地面积380.27亩)。我局通过“拆补并举”的措施,积极消除违法状态。截至10月末,完成整改并通过省厅验收30块,整改完成率为91.75%(其中耕地整改完成率为92.83%);完成整改待省厅验收8块(其中已补办用地手续5块、已拆除3块),面积40.07亩(其中耕地面积27.25亩)四是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多措并举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组织了安全生产月活动和安全生产知识竞赛活动,开展了打非治违、矿山安全生产、地质灾害防治攻坚、矿山安全隐患排查、汛期暑期安全生产执法检查等多个专项行动,重点对矿山企业、非法采矿点和地质灾害点进行排查检查,有效提高全民安全生产意识,杜绝了矿山安全事故,切实维护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五是做好信访稳定工作。全力化解土地征收纠纷、权属争议、宅基地纠纷、矿权争议等信访案件,特别是认真做好全国“两会”“十九大“及重大节假日期间信访稳定工作,接待来人访48件,来信来电访54件,答复率100%;办结省厅转办案件8件,承德市局转办案件10件,市信访局转办案件6件,办结率100%。六是不断提高国土资源执法水平。以强化日常执法、打击国土资源违法行为为重点,以“杜绝增量违法、减少存量违法”为目标,通过编制、公开权利清单,开展标准化卷宗建设,建立健全重大违法案件联席会审制度,强化执法人员业务培训等举措,全面提升国土资源执法工作整体效果和水平。
(四)规范管理,增强服务全局的能力和水平。一是规范不动产统一登记管理。坚持把便民利民作为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开展“窗口服务提效”专项行动,努力提升登记能力和服务水平,全力创建“全省二十佳示范窗口”及“全国百佳示范窗口”针对不动产登记业务量大、群众等候时间长、排队拥挤等问题,采取提前实名预约、全年周六周日加班、每天延时下班、开辟绿色通道和上门服务等举措,最大限度满足群众办理需求;针对历史遗留问题多、缺少政策支持形成的办证难问题,以现行法规政策为基础,结合平泉实际,研究制定了《平泉市解决不动产登记有关问题的办法(试行)》《平泉市解决房地产开发遗留问题实施方案》,经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后印发实施,解决了25个老区小区的发证难题。截至今年10月末,共受理不动产登记申请13023件,颁发不动产权证书5826本、不动产登记证明13517份,业务受理和办件数量继续保持承德所辖县市首位。平泉电台播出了新闻报导和专题公告,承德新闻综合频道以《平泉县强化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改革》为题对我市不动产登记窗口进行了报道,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二是规范地籍管理。推进“两权”发证和农房调查工作,完成全市19个乡镇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初步调查工作,共调查土地11.9万宗(其中宅基地11.6万宗,集体建设用地0.3万宗);完成18个乡镇农房调查工作,建立了调查数据库;按上级时限要求开展了第一次海洋经济调查和土地年度调查工作,为加强海洋经济宏观调控和管地、用地提供了科学翔实的数据支撑。三是规范测绘管理。积极推进数字平泉地理空间框架项目建设,已完成数据采集和建库工作,并通过省质检站验收开展了地图市场执法检查活动,加强了测绘资质、测绘成果质量检查等测绘地理信息行政管理工作。四是规范财务管理。认真贯彻执行新《预算法》,严格落实专项资金管理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国土资源专项资金的监管,完善绩效考评机制,确保资金安全、高效运转。充分发挥财务审计的监督管理职能,厉行节约,加强“三公”经费管理,严肃财经纪律,坚持增收节支并重,保障机关工作的正常运转。五是规范国土资源所管理。积极推进乡镇国土资源体制改革工作,本着“便民服务、加强管理、提高效率、推动工作”的原则,探索“业务向基层延伸、力量向基层倾斜、关口向基层前移”的基层国土资源管理工作运行模式,大力开展国土资源所作风整治专项行动着力解决基层国土所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基层国土所干部职工的服务意识明显增强,工作作风明显好转,工作效率明显提升,与群众密切相关的热点焦点问题及时有效解决,基层国土所遇到的难点问题有效化解,人民群众对基层国土所的满意度明显提升。
(五)围绕中心,不断促进经济和农村健康发展。一是全力做好开放项目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招商引资和开放项目工作要求,有效抢抓有利机遇,全面开展对接政策、招商引资和促进项目工作,围绕开放项目制定任务目标,并将任务目标分解至相关股室和人员,形成股室有指标、个人有任务的工作格局。截止10月末共引进县外资金36759.83万元,其中领导干部项目落地10551万元。另外,经我局与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沟通,市政府和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就建设中国地质大学平泉产学研科创园项目签定合作框架协议,于明年开工建设二是用足用好土地政策助推全市脱贫攻坚。征求各乡镇、发改、扶贫等部门意见和对易地扶贫搬迁建新区充分调查的基础上,本着“应保尽保”的原则,调整落实易地扶贫搬迁新增建设用地规模522亩;对易地扶贫搬迁建新区,在用地指标方面优先予以保障,为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建新区报批建设用地450亩。对列入易地扶贫搬迁项目的拆旧村庄进行深入调查,按照“纳入增减挂钩、列入占补平衡项目、对有开发利用价值的宅基地再利用”三方面进行分类,保障拆旧区的充分利用。经调查,已确认可纳入增减挂钩图斑5个,面积105亩,农村建新区面积39亩,可节余用地指标66亩。三是扎实做好帮困村帮扶工作。根据市委、市政府安排,我局驻村帮扶了北五十家子镇南坡村、黄土梁子镇北三家村。为将驻村扶贫帮扶落到实处,我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驻村工作队员为成员的帮扶工作组织。按照驻村帮扶工作要求,局长、分管副局长定期到帮扶村研究落实工作,驻村工作队员长期驻村,形成了上下结合、联系紧密的工作方式。通过进行政策宣讲、加强基础建设、推进产业培育、抓好组织建设等工作举措,确保帮扶村2017年底前完成脱贫出列;通过合作社+贫困户的带富模式,力争2020年建成农业产业专业村,百姓过上小康生活。
(六)正风肃纪,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一是加强班子自身建设。进一步明确党组及党组成员主体责任,班子成员带头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坚定政治方向,站稳政治立场,自觉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各级党委保持高度一致,增强了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充分发挥了领导班子的模范作用,起到良好的示范效应。二是坚持民主集中制度。认真执行“三重一大”等有关规定,凡涉及土地、矿产资源管理等重要审批事项、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调度使用等重大问题,严格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由班子会议集体研究决定,做到公开透明,防止权力失衡、行为失控、决策失误,不断提高领导班子决策水平。三是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任务。制定并印发了党风廉政建设党组主体责任清单,明确了党组领导班子主体责任27项、党组主要负责人主体责任10项、党组其他班子成员主体责任9项,进一步厘清了责任内容,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工作。坚决支持纪检查办违纪案件,敢于碰硬较真、敢于同一切腐败行为和消极现象作坚决的斗争,动辄则咎,始终保持反腐败的高压态势。配合、协助市纪委及上级纪委查办案件3起,提供办案需要卷宗30余卷。四是扎实开展各类专项行动。紧紧围绕全市“三大战略”、“四大攻坚行动”的总体部署以及平泉“三城一中心”发展定位,以解放思想、转变作风、严明纪律、优化环境、转型升级、绿色崛起为主题,以解决窗口服务、国土资源所和基层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为抓手,以自查自纠、认错改错为先导,以严肃查处、强化问责为保障,以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为目标,扎实开展了“转优促”专项行动、“微腐败”专项治理活动、“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学习塞罕坝,加快走新路”大讨论活动等多个专项行动,通过集中治理,国土资源系统存在的突出问题得到了有效解决,基层服务能力、工作作风明显好转,基层党组织落实管党治党责任明显加强,创新创业发展环境明显优化,群众对国土资源窗口服务、基层执法和国土资源所的满意度明显提升。
二、2018年工作谋划情况
2018年总体工作思路: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大局,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以提高资源配置的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以“服务全局、依法行政、规范管理、廉洁高效”为主线,尽职尽责保护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国土资源、尽心尽力维护群众权益,全面深化国土资源领域改革,全面推进法治国土建设,主动作为、奋发有为,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转型升级、绿色崛起”做出积极贡献。
(一)进一步提升土地要素保障能力。一是切实做好年初计划指标争取工作。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超前谋划,2018年争取新增建设用地指标2000亩(耕地1500亩,其他农用地500亩),力争将更多的项目列入省重点,并尽快确定重点项目用地选址,为项目落地创造有利条件。二是统筹安排各类用地。充分保障重点用地,比例不低于60%;保障县域工业聚集发展用地不低于200亩(县城建设不低于50亩,中小企业创业辅导基地建设用地不低于50亩);保障农村建设用地指标不低于10%。三是充分利用增减挂钩政策,推动农村闲置宅基地整治,加强空心村治理,盘活用好闲置宅基地。四是发挥土地储备职能作用,盘活利用存量土地,鼓励引导用地单位在新上项目时,有效利用好城市建成区、独立工矿区、破产企业原划拨土地和已经批准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存量土地,尽量减少占用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增强土地的供给能力。
(二)切实做好集约节约用地工作。一是继续做好增减挂钩项目报批工作,完成台头山乡增减挂钩项目的组卷上报工作,对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中形成的拆旧区及时纳入增减挂钩,切实为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做好服务。二是加强供地工作中相关股室的协调联动,对重点项目供地工作提前介入,在项目用地报批时就积极协调发改、住建、环保等部门做好供地前期准备工作,缩短供地周期。通过采取提前介入、简化程序、优化审批、加快补偿等措施,提高供地率。力争2018年以招拍挂方式出让土地1000亩以上,出让价款收入达到3亿元以上,实现政府纯收益1亿元以上。二是对于工业项目用地,按照“布局集中、用地节约、产业集聚”的原则,在用地选址初期严格把关,积极向园区集中。严格审查工业项目的投资强度、绿地率、容积率、建筑密度等指标,凡是达不到规定标准的,核减供地面积。同时,严格按照《土地使用标准汇编》确定的项目用地定额审查项目用地,确保节约集约用地政策落到实处。三是建立土地利用动态巡查制度。对于出让、划拨用地项目是否按照规定的用途、范围、开竣工期限以及工业用地的投资强度、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等进行重点监管,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四是切实加大闲置土地处置工作力度。对国家土地督察北京局实地核查发现的闲置土地和年度新增闲置土地,积极采取措施,按期完成整改。
(三)加大耕地保护与补充力度一是确保耕地占补平衡。切实加大补充耕地工作力度,谋划占补平衡项目争取完成立项2000亩,计划新增耕地1600亩以上,完成占补平衡项目验收1600亩以上,有效保障全市重点项目的报批。落实土地整治项目施工包保责任制,每个项目都要有工作人员包保负责,作业单位在施工中要有工作人员现场监督,对工程质量负责。二是积极做好基本农田保护与划定工作。基本农田数据库通过省厅质检及国土部验收后,健全相关图表册,建立基本农田数据库,设立统一标识,签订基本农田保护卡和责任书,落实保护责任。三是加强对土地整治项目新增耕地质量的监管,根据省市要求,及时开展2017年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及监测工作。
(四)持续深入推进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工作。一是以铁路、高速公路两侧和县城周边等露天矿山为重点,扎实推进矿山地质环境建设工作。对《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矿山环境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中涉及我市的8家矿山以及全市露天矿山,持续深入组织开展环境治理。二是继续对自然保护区内矿山企业进行整改治理,按时注销其采矿手续,拆除生产设备,组织复垦绿化。三是按照复垦披绿一批、整合改造一批、转产转型一批、淘汰取缔一批的标,实现全市矿山企业“五个转变”(思想观念、环境整治、生产方式、资源利用、产品开发),引领传统矿业转型升级,积极构建绿色矿业发展长效机制。
(五)充分发挥规划的管控作用。一是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的各项衔接工作。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年度调整为契机,使其与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工作相衔接、与生态保护规划相衔接、与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相衔接、与城乡建设规划相衔接、与全市产业规划相衔接,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更好的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用地需要,更好的落实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目标,更好的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确保全市重点项目用地报批不受制约。二是完成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对经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已确定为建设用地中的布局散乱、利用粗放、用途不合理、建筑危旧的城镇存量建设用地编制再开发专项规划,以达到节约集约使用土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的目的。三是对土地整治规划进行补充完善,结合耕地后备资源调查,将全市可设立土地整治项目地块纳入土地整治规划范围内。四是加大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办结力度,规范用地预审申报材料、审查内容,做到进一步简化、优化和更新,确保所有预审审批超前完成,办结率达到100%。
(六)加大矿产资源勘查力度。一是利用中国地大在我市建科创园的优势,积极争取技术支持,推进我市地热资源初步勘查工作,努力实现地热资源勘查新突破。二是大力实施杨树岭古生物化石保护工程,完成杨树岭项目区化石保护工程基础设施建设。三是充分利用我市水资源优势发展水产业,利用市级地勘资金对我市杨树岭镇、松树台乡矿泉水进行勘查,通过招商引资,引进国内知名企业合作,使全市矿泉水、山泉水得到充分开发利用。四是积极争取省级及以上勘查专项资金。
(七)不断完善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一是按照便民利民方针,对标先进,查找不足,坚持在登记工作中完善制度,创新举措,规范管理,努力提升登记能力和服务水平,全力创建“全省二十佳示范窗口”及“全国百佳示范窗口”二是稳步拓展不动统一登记的广度与深度。适时启动不动产登记数据共享平台建设,尽快实现与住建、林业、税务、财政、民政等部门间数据推送和共享。三是完成全市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发证及农房调查工作。四是按时完成2017年年度变更调查工作并通过检查验收。五是加强不动产统一登记的日常管理,尤其对权属涉及抵押、查封等要严格把关,确保不出现纠纷和问题。
(八)提升国土资源执法监察能力。一是要坚守法治原则、树立法治思维、运用法治方式,切实把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纳入法治轨道,全面推进法治国土建设。严格依法履行管理职能,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法有禁止不得为,坚决纠正不作为、乱作为,坚决惩处失职、渎职行为。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切实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提高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水平。二是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完善执法程序,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对国土资源违法行为做到“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每起案件都要有处理结果,切实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开展专项行动,强化动态巡查和源头控管,着力完善“早发现、早制止、早报告、早查处”的防范机制。扎实做好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实现“零约谈、零问责”目标。三是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推进国土资源管理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四是开展标准化卷宗建设活动,切实提高建设用地转用征收、矿业权登记等卷宗的审核把关工作,通过卷宗的标准规范,促进管理和程序的规范。五是加强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强化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确保案件通过率达到90%以上,认真学习落实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和《河北省行政机关行政应诉办法》,全面提升国土资源依法行政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九)及时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临时性工作。
 
 
                              2017年11月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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