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0972467/2017-01583 主题分类:国土资源、能源
发布机构:法制办, 发文日期:2017年11月29日
名    称:2017年平泉市国土局建设国家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2017年百矿绿色改造实施方案
文    号: 主 题 词:
 
2017年平泉市国土局建设国家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2017年百矿绿色改造实施方案
 

 

平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平泉县建设国家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
2017年百矿绿色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有关矿山企业:
《平泉县创建国家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2017年百矿绿色改造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17年4月20日
 
 
 
 
 
 


平泉县建设国家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
2017年百矿绿色改造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国家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建设,按照《承德市创建国家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的实施意见》和《承德市创建国家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2017年百矿绿色改造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承德“要定位于京津冀水源涵养功能区,同步考虑解决京津周边贫困问题”的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将绿色矿业理念贯穿于矿产资源勘查开发领域全过程,借助梧桐基金雄厚的资金实力和先进的技术设备优势引领、带动传统产业绿色改造、转型升级,提升矿业发展质量和效益,增强矿业发展活力和动力,推动矿山企业“开采方式科学化、资源利用高效化、企业管理规范化、生产工艺环保化、矿山环境生态化”,实现资源利用方式和矿业发展方式根本转变。
二、目标任务
按照经济、环境、社会相协调,资金、资本、资源相衔接的开发模式,充分发挥矿山企业的主动性,通过资源整合、技术改造、延长产业链条、转型升级等多种方式,绿色改造15家矿山企业,为国家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三、重点工作
(一)全力推进资源整合,实现矿山企业规模化。加快资源整合进度,扩大生产规模,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力。通过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企业协商,以资金、技术、资源和产品等作为整合要素,完成企业间优势互补的整合。在原有资源整合基础上,将未完成的整合方案实施到位。对未列入整合集团可加入现有的集团整合,也可以通过招商引资方式整合为新的集团公司,扩大资源规模,减少矿山数量;积极引进优势资金激活休眠资产,推动矿山企业有价资产止损升值,摆脱困境。鼓励有实力企业可以跨集团、跨区域进行矿山收购、提高资源聚集度,提升矿业经济的发展水平和产业等级。
(二)全面改进生产工艺,促进生产过程环保化。在矿山企业的采、选、运、储各个环节,推进生产技术、工艺的绿色改造,减少矿业开发对环境的影响,提升矿山企业绿色发展能力。在采矿上,鼓励矿山由露天开采向地下开采进行转变,提倡地下开采利用充填式采矿方法,减少采区破坏面积和采空塌陷区面积,降低对环境的破坏。改进传统设备设施,推广使用物联网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智能化采矿技术和在线监控技术,减少井下作业人员,提高工作效率、降低生产和安全成本;在运输上,鼓励采用封闭式皮带运输方式,降低扬尘污染和噪音污染;在选矿上,取缔露天干选厂和敞开式选矿车间,实施全封闭空间内破碎、选矿作业,采取除尘降噪措施,使粉尘和噪音污染降低到国家标准;在储存上,要求在封闭空间内或在遮盖条件下储存矿产品,对易产生扬尘的废料必须采取喷淋措施,防治扬尘污染。
(三)大力推广先进技术,达到资源利用高效化。改进传统的破碎、磨矿、分级、选矿等生产工艺,积极推广新工艺、新技术、和新方法,扩大生产规模,提升选冶能力,提高资源利用率,增强企业核心实力。加大产品研发力度,对矿产资源中有用组分进行研究和分析,对共伴生矿产有用组分能提尽提、能用尽用,最大限度地提高资源综合回收利用水平,实现经济效益的最大化。
(四)着力研发矿产品应用,创造资源价值最大化。通过资源利用的深度研发和矿产品市场需求的广度探索,深挖金属矿和非金属矿产品的利用潜力,培育和研发新的矿产品。以钒钛新材料产品开发和利用为中心,打造钒钛新材料基地;充分利用我县赋存丰富的非金属矿,加大矿产品深加工力度,延长矿业产业链,增加矿业经济附加值。推广应用尾矿加工新型建材技术,加大尾矿资源开发利用力度,提升矿山企业的综合竞争力,创造资源价值最大化。
(五)鼓励矿山转型发展,引导产业结构多样化通过政策引领和市场导向,鼓励矿山企业进行转型发展和二次创业,改变矿业经济产业结构,提升企业发展空间。依托承德国际旅游城市建设,鼓励矿山企业向文化旅游产业转型;根据京津冀一体化发展战略布局,鼓励矿山企业向健康养老产业、绿色食品产业转型;发挥水资源优势,鼓励矿山企业向矿泉水、山泉水和饮料加工产业转型;依托平泉丰富钒钛资源和尾矿资源优势,鼓励矿山企业向钒钛新材料和新型建材产业转型;依托我县区位优势,发展第三方、第四方物流,鼓励矿山企业向现代物流产业转型等。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和部署阶段(2017年4月1日初至4月20日)。全面部署和摸底,结合本县实际确定绿色改造名单。
(二)方案编制阶段(2017年4月21日至4月30日)。根据本县实际情况,对辖区矿山企业量体裁衣,制定绿色改造方案,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三)组织实施阶段(2017年5月1日至2017年11月31日)。按照实施方案和工作安排,要立即组织实施,确保按时完成并将进展情况于每月25日报市领导小组。
(四)总结阶段(2017年12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对实施方案完成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并上报市领导小组。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以主管县长为组长,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统筹组织推进矿山绿色改造工作。
(二)明确责任分工。发改、工信、国土、环保、安监等部门要按照部门分工,落实责任,加强协调,相互配合,共同抓好此项工作。发改部门负责项目准入、核准、备案和审批,对矿山企业转型方向进行指导;工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国土资源部门负责资源整合采矿权登记工作,取缔矿山的采矿权注销,新建、扩建项目土地保障和绿色矿山建设;环保部门负责绿色改造项目环评,对露天矿山深度整治和矿山环境监督管理,对达不到环保要求的矿山提出整改措施或提请政府关闭;安监部门负责对绿色改造矿山的安全生产检查和评价,对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矿山提出整改措施或提请政府关闭。
(三)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新用,大力宣传开展百矿绿色改造的重要意义,取得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支持。各县区政府要总结经验,培育典型,推广绿色改造的经验和做法,以点带面地推进工作顺利开展。
(四)强化政策支持。凡涉及矿山企业绿色改造中的资源整合、技术改进、综合利用、矿产品深加工和转产转型的项目,优先立项审批或备案,优先环评审批,优先土地保障;对改造后骨干矿山企业的矿区深部资源及周边无法新设矿权的资源,优先协议出让给该企业;保障绿色改造骨干矿山企业改、扩建新增建设用地,支持其盘活已有的土地资源,新增用地上给予指标保障。
(五)严格考核问责。百矿绿色改造工作领导组织要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和协调。要分工明确、细化任务,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将责任落实到人,限期完成,确保有序有效推进。县政府将百矿绿色改造工作作为全年一项重点工作进行督办,确保按要求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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