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0972360/2017-01875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布机构:法制办, 发文日期:2017年10月16日
名    称:平泉市住建局2017年脱贫攻坚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
文    号: 主 题 词:
 
平泉市住建局2017年脱贫攻坚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
 

 

平泉市2017年脱贫攻坚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

 

根据中央、省、市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按照“两不愁,三保障”(不愁吃、不愁穿,保障其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安全住房)的要求,为加快推进我市农村危房改造,切实改善贫困农户居住安全条件,结合我市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2017年危房改造任务及补助标准

2017年我市危房改造任务为3537户,其中C级危房2720户,D级危房817户。2017年我市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标准为修缮加固补助为10000/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分养特困人员(五保户)、低保户和贫困残疾人家庭新建补助为40000/

二、完成时限

各乡镇要对201641个出列村的危房改造进行回头看,2017年农村危房改造对象信息要在710前完成全国住房信息系统录入,危房改造户纸质档案在2017720日前报到住建局,危改户必须在630日前开工,1031竣工。

三、严格按条件确定补助对象

12017年我市农村危房改造重点对象是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五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五保户、低保户提供五保户、低保户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备查、复印件存档);建档立卡贫困户提供扶贫部门证明;贫困残疾人家庭提供残疾证明。

2、坚持优先解决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农户最基本安全居住条件的原则。

3、已纳入易地扶贫搬迁的,不列入本方案危改计划。

4、对有高档轿车、市区内有商品房、财政供养人员及工商企业股东原则上不纳入危房改造申报范围。

5、凡未录入全国农村住房信息系统中的农户原则不能列为农村危房改造对象。

四、危房改造建设要求

()建房规模。农村危房改造要符合基本建设要求,改造后的农房须建筑面积适当、主要部件合格、房屋结构安全和基本功能齐全。原则上,改造后的农房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13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宜控制在60平方米以内,可根据家庭人数适当调整,但3人以上农户的人均建筑面积不得超过18平方米。各乡镇要严格按照基本建设要求加强引导和规范,积极组织制定农房设计方案。要防止农户盲目攀比、超标准建房。

()建房要求。要严格控制建房规模和标准,不因建房造成新的贫困。住房主体为砖混()结构,并设置构造柱、圈梁等抗震构造设施。室内地面硬化、平整、防滑,墙面粉饰,房顶至少用木板封闭。选址避免地质灾害易发地点。

()原危房处理要求。坚持“一户一宅、建新拆旧、加固保安”的原则,新房建成后,原危旧房应及时拆除,消除安全隐患。原危旧房未拆除的,验收为不合格。

五、加强资金使用管理

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实行专项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按照《河北省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冀财社〔2011146号)文件规定,加强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使用管理,健全内控制度,执行规定标准,全面实行市级财政直接将补助资金支付到危改户“一卡通”账户的制度,2017农村危房改造维修户完工后经验收合格,乡镇政府可以分批申请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新建危改户主体完成后,向乡镇政府提出申请,乡镇政府汇总后向危房改造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申请拨付规定标准补助资金的50%(剩余的50%资金,待项目完成并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拨付)。严禁截留、挤占、挪用或变相挪用,确保全部用于当年危房改造。市财政、审计部门要牵头加强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及时下达资金,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审计、稽查等工作。对于我市危房改造结余资金,继续用于农村危房改造户,按2017年标准进行补助。原则上由市财政局通过“一卡通”直补农村危房改造户,但对于个别危改户没有能力组织实施,由乡镇政府统一组织实施的,经危改户个人同意,乡镇政府与危改户、施工队三方签合同,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可以直接拔付给施工队。

六、强化农房抗震要求

要组织技术力量对原有房屋进行抗震性能鉴定,判定主要结构安全隐患,提出有针对性的加固方案并指导实施。实施农房抗震改造要严格按照《农村危房改造抗震安全基本要求(试行)》(建村〔2011115号)执行。要向广大农民宣传和普及农房抗震加固常识。引导和指导农户科学实施农房的抗震改造,通过对危房维修加固实施抗震改造,切实提高农房的抗震性能。

七、合理选择改造建设方式

要按照重点村和美丽乡村的村庄规划,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中应实施风貌管理,原则上建议采用灰砖灰瓦,改造后农房要体现地域特征、民族特色和时代风貌,要注重保持田园和传统特色。努力提高补助资金使用效益,提升改造综合效果。拟改造农村危房属整体危险(D级),如土木结构、砖木结构、屋架整体倾斜,承重结构、墙体变形的必须拆除重建。属局部危险(C级),如屋面漏雨、门窗破损的需要修缮加固。修缮加固应做到:1、加固危险构件2、换瓦(保证瓦面平整,结构安全)3、换门窗(塑钢或铝合金)。农村危房改造以分散分户改造、农户自建为主。对于个别分散供养五保户、“三孤”(孤老、孤残、孤儿)人员等特殊困难群众,要创新工作方法,通过政府统一建设、养老幸福院共建、空置房置换或对现有旧校舍、旧厂(场)房等闲置房屋修缮加固等方式,帮助其解决最基本的安全住房。

八、严格验收和评审程序

各乡镇政府是危房改造工作的主体,负责具体组织实施,要按照基本建设要求和危房改造任务的时间节点及时组织逐户验收。要逐项检查和填写验收表,需检查项目全部合格的视为验收合格。经乡镇政府全面验收后,由市住建局、财政局和民政局工作人员组成复核小组,按30%的比例对各乡镇危房改造户进行入户抽检核实。

九、强化质量安全管理

要建立健全农村危房改造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农房设计要符合抗震要求,符合农民生产生活习惯,选用有资格的个人或有资质的单位的设计方案或由承担危房改造工程的农村建筑工匠设计。农村危房改造必须由经培训合格的农村建筑工匠或有资质的施工队伍承担。承揽农村危房改造项目的农村建筑工匠或者单位要对质量安全负责,并按合同约定对所改造房屋承担保修和返修责任。市住建部门及乡镇政府要加强对农房设计的指导和审查,在农村危房改造地基基础、抗震措施和关键主体结构施工过程中,要及时到现场逐户技术指导和检查,发现不符合基本建设要求的当即告知建房户,并提出处理建议和做好记录。要健全和加强乡镇建设管理机构,加强乡镇建设管理人员培训与管理,提高服务和管理农村危房改造的能力。

十、完善农户档案管理及健全信息报告制度

农村危房改造实行一户一档的农户档案管理制度,要严格执行,批准一户、建档一户。每个农户的纸质档案必须包括档案表、农户申请、身份信息、审核审批表、公示、协议、最低建设标准验收表、日常监督检查记录表、改造“前中后”照片、补助资金支付到农户账户的凭单等材料。按照绩效考评和试行农户档案信息公开的要求,加快农户档案录入进度,提高录入质量,加强对已录入农户档案的审核,并根据实际做好产权登记。市住建局要严格执行农户纸质档案信息化录入制度,将全市农村危房改造户档案及时、全面、真实、完整、准确地录入全国农村危房改造农户档案管理信息系统。

严格执行工程进度月报制度,各乡镇于每月中旬和月底前将危房改造进度情况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乡镇要组织编印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信息,将建设成效、经验做法、存在问题和工作建议等以简报、通报等形式,定期或不定期上报,各乡镇于2017年底前完成本年度自查、年度总结。

十一、完善监督检查制度

在农村危房改造实施过程中,财政部门要定期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严肃处理。问题严重的要公开曝光,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要加强农户补助资金兑现情况检查,坚决查处冒领、克扣、拖欠补助资金和向享受补助农户索要“回扣”、“手续费”等行为。加大对挤占、挪用、骗取、套取农村危房改造资金行为的监督检查和惩处力度。要设立农村危房改造举报电话,在各村村务公开栏显著位置公示,并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处理答复。要进一步完善公示制度,必须将当年农村危房改造政策、补助对象基本信息和各审查环节的结果在村务公开栏公示,加大对公示环节落实情况的检查。进一步推进农户档案信息公开,鼓励社会各界利用信息系统公开查询与监督。要广泛收集并及时调查和处理群众举报的信息,建立信息定期反馈机制。要建立健全农村危房改造绩效评价制度,逐级开展年度绩效评价,检查与绩效考评结果将作为安排下一年度危房改造任务和补助资金的重要依据。要制定年度检查与绩效考评办法,全面监督检查农村危房改造任务落实与政策执行情况。

十二、加强组织领导与部门协作

要加强对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协调机制,明确部门分工,密切配合。住建、财政、发改、审计、民政、国土资源、农业、文物等有关部门,共同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要通过多种方式,积极宣传农村危房改造政策,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建议,及时研究和解决。着力改善农村群众居住条件,消除严重危害农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安全隐患,确保农村困难群众都住上安全、适用的房屋。                        

 

 

2017623

 

 

 

 

平泉市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长:曹佐金   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孙     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王占军   市政府副市长

  员:鲁文学   市督考办主任

        王继成   市政府办副主任

        安云成   市监察局局长

        滕立军   市住建局党委书记

        赵庆勤   市发改局局长

        张春满   市财政局局长

             市审计局局长

        郭俊义   市民政局局长

        张国臣   市农委主任

        褚宏臣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张志军   市扶贫办常务副主任

        各乡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住建局,办公室主任由滕立军同志兼任,副主任由赵淑娟同志和史景儒同志兼任,具体负责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组织、协调、督导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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