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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王玉峰、刘金英遗失补发不动产权证书公告 | |
发布机构:政府办 | 日期:2017-12-18 |
平泉市国土资源局
关于王玉峰、刘金英遗失补发不动产权证书公告
王玉峰、刘金英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平泉市福佑路府佑新城小区B13号楼2单元1901室的《房屋所有权证》丢失,证号为平房权证平泉县字第2016000141号。根据权利人申请,依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现将该房屋所有权证公告声明作废。如有异议,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平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平泉市政务服务中心国土局窗口)提出;公告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按规定补发证书。
特此公告。
2017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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