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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
  发布机构:政府办 日期:2015-08-14  

 

 
 

 

    平泉县司法局(挂平泉县社区矫正管理局牌子),是县政府工作部门。    值班电话:6082540
    地址:平泉县府前街行政中心一层
    传真:6082540 电子邮箱pqsfj2007@163.com
    受理投诉部门:监察室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司法行政工作方针政策;拟订或参与拟订有关司法工作方面的地方性政策和管理办法,制定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县违法行为教育矫治工作;负责社区矫正工作。
(三)拟订全县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各行业法制宣传、依法治理工作。
(四)指导、监督全县律师工作、公证工作、法律援助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
(五)指导、监督基层司法所建设和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和安置帮教工作。
(六)主管全县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机构的登记管理工作。
(七)负责监督管理全县律师、公证、法律援助队伍;加强全县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
(八)负责机关经济财务活动的内部审计监督。
(九)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平泉县司法局设6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拟订全县司法行政工作发展规划并督促落实;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息、保密、信访、接待、安全保卫、督查督办和外事工作;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有关工作;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通信信息技术网络建设工作;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综合统计工作;组织司法行政系统重大活动;处理局机关的日常工作。
指导全县司法行政系统财务、物资装备和基本建设的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司法行政系统中央和省政法补助专款和基建投资的使用;负责机关和县法律援助中心的预决算、财务管理和政府采购工作;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的警车管理工作;负责对机关经济财务活动的内部审计监督;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
(二)法制宣传股
拟订全县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检查全县法制宣传、依法治理工作;组织、指导法制宣传报道工作;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对外宣传工作和新闻发布工作;承担平泉县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承担平泉县法治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负责法制网普法宣传工作。
(三)基层股(平泉县安置帮教办公室)
负责全县基层司法所、社区矫正管理站规范化建设;指导和管理全县基层司法所司法助理员工作;指导全县各乡镇(街道)调委会、行业人民调解工作及民间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会同人民法院指导人民陪审员工作。
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政策、法律和法规;组织指导各乡镇的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小组开展工作;协调县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协调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开展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承担平泉县安置帮教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四)法律援助中心
指导、检查法律援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工作;负责制定全县法律援助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监督管理全县法律援助机构和法律援助从业人员;组织开展全县法律援助的宣传和法律援助人员的培训;组织、指导全县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法律援助工作;指导全县“12348”法律服务专业工作。
(五)法律服务管理股
指导、监督全县律师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全县律师工作;负责全县律师事务所设立、律师执业的初审工作;指导、监督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工作。
负责全县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初审和法律服务所执业核准工作。
执行司法鉴定管理规定和技术规范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工作的初审;负责全县司法鉴定机构的遴选和管理工作;指导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员的管理和组织参加专业教育培训工作。
负责起草和参与起草有关司法行政规范性文件;指导司法行政系统法制工作;监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司法行政机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六)社区矫正股(平泉县社区矫正办公室)
指导、监督全县社区矫正工作;贯彻落实国家有关非监禁刑罚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对社区矫正对象实施教育矫正、监督管理和帮困扶助工作;负责对社区矫正人员的审前、审中社会调查、无缝衔接工作。
政治处
按规定权限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领导干部管理和领导班子建设;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人事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负责机关工作人员考核工作;协助管理全县司法行政系统机构编制、各乡镇(街道)司法所人员。
负责和指导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建设;按规定权限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内设机构:办公室,法制宣传股,基层股(平泉县安置帮教办公室),法律援助中心,法律服务管理股,社区矫正股(平泉县社区矫正办公室)
领导简介:
翟国兴、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司法局全面工作,分管公证处、办公室工作。
李建民、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律师、法制宣传教育、法律援助工作。
林玉铁、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法律服务及基层工作。
王淑艳、办公室主任
徐海春、法制宣传股股长
刘志华、社区矫正股股长
朱旭辉、基层股股长
孔宪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
刘福朝、法律服务管理股股长
 
地址:平泉县府前街行政中心一层
办公电话:6082966

  
电子邮箱pqsfj2007@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