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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局
  发布机构:政府办 日期:2015-08-14  
 
 

平泉县林业局机构设置和职能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林业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拟定全县林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拟定全县林业及其生态环境建设、国土绿化、森林资源保护、防治荒漠和林业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指导全县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国土绿化、防沙治沙、退耕还林等工作;指导国有林场、苗圃、森林公园的建设和管理;指导基层林业工作。

(三)负责全县林业资源调查、规划、设计、动态监测及管理工作,执行森林采伐限额。

(四)负责林地林权管理、征占用林地管理、林地林木流转管理、林木采伐管理、木材运输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林木种苗发展建设规划及生产、经营、质量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森林分类区划界定、做好森林分类经营工作;负责护林队伍建设。

(五)负责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管理、保护和开发、利用;负责濒危物种管理,保护珍稀野生动植物。

(六)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县森林防火工作;指导森林公安工作和森林公安队伍建设;查处破坏森林资源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案件;负责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

(七)指导全县林产工业和林业系统多种经营工作;负责林业基本建设项目的立项、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林业对外交流与合作。

(八)拟定花卉产业发展规划;负责花卉技术培训、新产品引进、花卉产业基地建设及花卉项目的申报工作。

(九)承担平泉县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和平泉县绿化委员会日常工作。

(十)指导局所属单位工作,监督所属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按权限管理所属事业单位人事、劳资、机构编制工作;指导全县林业人才队伍建设。

(十一)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平泉县林业局设6个内设机构:

(一)综合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政务工作;负责文电处理、信息、档案、保密、信访、统计及会议组织等工作;负责有关重要文件起草工作;负责重要文件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查督办工作;负责后勤服务、接待联络、安全保卫工作;负责系统内工、青、妇、老干部、计划生育、统战、民兵及党务日常工作;负责林业信息宣传和信息反馈;协调基层组织及全系统思想政治工作,督促检查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

电话:0314-6022980

(二)人事编制股

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机构编制、人事劳资的各项方针和政策;负责林业系统机构编制工作;负责全县林业人才现状的调查和统计;负责局机关的公务员管理;负责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职工工资和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的调整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职工的年度考核等工作。

电话:0314-6023242

(三)林政与资源管理股(野生动植物保护股)

负责森林资源保护和管理工作,贯彻执行《森林法》等有关法规、政策;调解林地、林权纠纷,承担群众来信来访的接待工作;负责林业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和听证相关工作;开展林业普法宣传教育;负责林业执法人员资格认证,管理林业执法证件的发放和使用;负责组织、监督和指导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与合理开发利用(监督管理全县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育及合理经营利用);负责组织、指导全县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工作;负责全县森林采伐限额和木材生产计划执行情况的管理,负责林木采伐管理、木材运输证发放管理、林区木材经营加工管理、林地征用、占用和林地开发利用的管理工作。

电话:0314-6081355

(四)造林经营股

负责全县植树造林、封山育林、森林经营工作,指导生态公益林、商品林的建设等工作;负责全县中幼林抚育、低质林改造、森林采伐的技术审核;负责国有林场(苗圃)及行业管理。

电话:0314-6082185

(五)林木种苗管理办公室

宣传和贯彻执行有关林木种子的法律和政策,制定并组织实施林木种子发展建设规划;负责林木种子计划、生产、经营和质量管理,审核生产经营许可事项;负责林木引种及种质资源管理;负责林木良种基地和种子市场的管理,依法查处有关林木种子的行政案件。

电话:0314-6081618

(六)财务中心

贯彻执行国家财会制度及有关政策、法律、法规,指导、检查系统内各单位财会工作;负责本系统国有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监督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站财务工作,管理及监督林业资金的使用;指导全县林业产业工作,负责系统内各类项目的可行性研究、立项、编报及实施。

电话:0314-6022579

平泉县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办公室(与办公室合署办公)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森林防火的方针、政策,监督检查《森林防火条例》和有关法规的实施;组织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制定森林防火措施,实施森林火灾的预防工作;组织开展森林防火安全检查,实施森林消防监督和野外用火管理;组织森林防火科学研究,推广先进技术,培训森林消防专业队伍;制定本县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有关设施、设备;坚持防火期24小时值班,随时掌握火情动态,编制扑救预案和指挥方案,参与组织和指挥扑救森林火灾;配合有关部门查处森林火灾案件,授权行使森林防火行政处罚权;负责森林火灾的统计管理,建立森林防火档案;完成同级森林防火指挥部和上级森防机构交办的工作;负责全县护林队伍建设及管理工作。

电话:0314-6023437

平泉县绿化委员会办公室(与造林经营股合署办公)

制定全县有关造林绿化、封山育林、森林经营、病虫害防治等方面的政策、规程和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监督执行;负责宏观管理森林公园及园内景观的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全民义务植树和国土绿化的宣传发动、组织协调、督促检查、评比表彰工作。

电话:0314-6082185

三、领导班子成员及分工

张春生(党委书记):主持局党委全面工作,主管办公室,主抓经济林工作。联系黄土梁子林场。

孙树田(党委副书记、局长):主持局行政全面工作。

凯(党委副书记、森林公安局政委):负责森林公安局政治思想工作,主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信访稳定工作。联系七沟林场。

赵凤丽(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负责纪检、监察、组织、宣传、人事、统战、精神文明、计划生育、共青团、妇联、党风廉政建设、行风建设、老干部、职称评聘等工作。联系大石湖林场。

乔品忠(党委委员、副局长、森林公安局局长):负责森林公安局全面工作,协助局长抓好森林草原防火、行政执法、安全生产等工作,主管林政稽查股。联系大窝铺林场。

孙玉军(党委委员、副局长):负责森林经营、工程造林、六城同创、全民义务植树、森林公园申报和组织协调、村庄绿化技术指导等工作。主管造林经营股(绿化委员会办公室)、生态项目中心,分管国有林场。联系宋营子林场。

高秋海(党委委员、副局长):负责林果技术推广、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花卉苗木产业发展、资源林政管理、森林资产评估、公益林管理、野生动物保护等相关工作。主管林果技术推广总站、花卉办、苗木产业办、森检站、资源林政股(公益林办公室)、审批大厅、林权流转中心。协助于凯同志抓好信访稳定工作。联系种苗站。

杨清泉(党委委员、工会主席):负责系统工会,群众工作站建设,县委、县政府交办的临时性工作以及帮扶、包扶工作,协助乔品忠同志抓好安全生产工作。联系打鹿沟林场。

付丛学(党委委员、辽河源自然保护区综合科副科长、大窝铺林场场长):负责辽河源自然保护区、森林旅游、辽河源开放项目工作。主持大窝铺林场全面工作。

王志中(副局长):负责财务、开放项目、产业开发、林业规划设计等工作。主管财务中心、旅游开放办、林业规划设计院。协助张春生同志分管办公室工作。联系前卫林场。

王宝军(防火办副主任、办公室主任):督导、检查、指导全县森林草原防火工作,主持县森林草原防火办公室和林业局办公室日常工作。

四、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河北省平泉县林业局
邮 编:067500
办公室电话:0314—6022980
电子邮箱:pqxlyj@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