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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局
  发布机构:政府办 日期:2015-08-14  

平泉县统计局是县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管理。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管理全县统计工作和统计调查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

(二)依照国家和省颁布的法律、法规、政策和发展规划,制定全县统计工作规章制度和统计信息化建设计划,制定全县统计改革、统计现代化建设规划、统计调查计划和地方统计调查标准、统计调查制度,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实施情况,指导全县统计工作。

(三)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国民经济核算制度,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投入产出调查,核算全县地区生产总值,整理、测算和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监督管理全县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四)组织完成国家部署的国情国力普查及重要调查任务;组织完成省(市)部署的重大省(市)情省(市)力普查和抽样调查计划;研究提出重大县情县力普查和抽样调查计划并组织实施;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县情县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五)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农业产值、农产品产量、农业产业化、工业、能源、社会、人口、工资、科技、消费、价格、城镇劳动力、城镇就业、建筑业、固定资产投资、房地产开发、高新技术产业、工业园区主要经济指标、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运输邮电业、其他服务业、服务业个体户、对外经济和旅游、民营经济、成品油流通、城市社会经济基本情况、全县及各乡镇经济社会基本情况、乡村社会经济、文化产业、资源环境、服务业财务、规模以下工业抽样、企业(集团)、城镇和农村住户、第三产业的抽样调查及有关专项调查、经济社会重点问题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统计数据。

(六)组织实施社会发展水平、县域经济发展、节能降耗、城镇化发展、全面小康及农村小康建设进程、农村贫困、资源循环利用、妇女儿童、企业景气等统计监测,收集、整理和提供统计数据。

(七)综合整理和提供财政、金融、个体、私营以及混合经济税收、出口、地质勘查、文化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房屋、对外贸易、对内经济技术合作及引进内资等基本统计数据。

(八)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县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组织建立统计信息共享制度和发布制度。

(九)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十)组织管理、审批(备案)各乡镇、各部门统计调查项目、调查计划、调查方案;组织管理全县统计登记工作;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基层业务和规范化建设;组织建立统计信息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依法监督管理涉外调查活动.

(十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统计信息化基本技术标准和运行规则;制定全县统计信息化规划,指导全县统计系统信息化建设;管理全县统计调查数据资源;组织处理各项统计调查数据;负责全县统计数据库、信息系统和网络的维护和运行安全;负责全县统计信息设备与网络系统运行的技术支持。

(十二)指导全县统计专业技术队伍建设,配合市统计局组织管理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和持证上岗工作。

(十三)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及职责

内设两个副科级事业单位。

(一)普查中心

主要任务和职责是:负责研究和制定平泉县各项普查实施方案;负责组织实施平泉县人口普查、经济普查和农业普查;负责组织全县各项普查的登记、审核、录入、数据处理及总结表彰等工作;协助相关股室严肃查处在普查中的统计违法行为;做好普查后期的数据管理和资料开发工作,建立健全各项普查的数据库,及时为党政领导和有关部门提供普查数据和咨询服务;承办市普查中心和县统计局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城市社会经济调查队

主要任务和职责是:负责社会商品零售物价和居民消费物价调查,编制商品零售物价指数和居民消费价格指数;负责工业品出厂价格、原材料、燃料、动力购进价格、固定资产投资价格、农副产品收购价格等调查;负责城镇居民住户收入、支出调查;负责其他城市社会经济专项调查;负责小康监测及城镇居民生活费、收入等指标监测。

下设能源服务业股:

根据机构职能,内设4个科室。

(一)办公室

负责文秘、机要、保密、信访、档案、政务信息、会务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协调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政务工作,承担安全、后勤保障、外事接待等工作,管理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财务、基本建设投资和国有资产,负责机关政府采购。承担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人事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二)法规股

拟订全县统计规章制度;组织开展统计普法宣传和执法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国家、省和市统计巡查制度,查办统计违法案件;管理和培训统计行政执法人员;办理统计行政复议、应诉和其他法律性事务;拟订统计制度方法改革规划和方案;依法审批或备案部门、地方统计调查项目;组织协调专业统计基础、基层业务的规范化建设;监督管理涉外调查活动。

(三)综合股

监测预警国民经济运行,分析研究经济社会重大问题,提出宏观调控咨询建议;负责统计数据发布和统计新闻宣传;汇总整理编辑综合性统计资料;负责城市统计年报、城镇化发展统计监测工作。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投入产出调查、民营经济统计,收集、整理和提供统计数据资料;综合整理和提供财政、金融、个体、私营和混合经济税收统计数据;核算全县地区生产总值,实施GDP核算下管一级制度;组织协调县级并指导乡镇级历史资料整理工作;负责国民生产总值、投入产出、资产负债核算及与之相应的补充核算;组织全县统计专业学历教育与资格考试工作。

(四)业务股

组织实施工业、农业、交通运输、外经、科技、劳动、能源、建筑、房地产、投资等统计调查制度,准确、及时、全面地搜集、整理上述专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和全行业的调查统计数据;组织完成农村基本统计调查任务和专项调查;承担农业、农村经济综合实力评价,组织指导全县农村统计基础建设;组织指导工交系统的统计基础工作,对工交业运行情况进行监测和统计分析研究;负责本地企业调查工作;负责对以上各专业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并进行统计分析。

三、领导班子成员及分工

职 务 分 管 工 作
李继权 局党组书记、局长 主持党组、全局人事、行政事务、普查中心、统计业务、党风廉政建设等全面工作。
傅振东 局党组成员、主任科员 分管农村面貌改造提升行动下乡包村及与之相关的工作。
柳志海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管工业(规上工业产值、财务、规下工业)、能源、劳资、人口和劳动力抽样调查、文化产业、工业品价格、固定资产投资价格等专业工作。要求强化对工业、能源数据评估、数据审核,确保数据准确率;组织开展人口抽样及劳动力调查工作;组织领导所分管的其他专业日常相关工作。
姜成海 局党组成员、
城市社会经济调查队队长
分管综合、民营、固定资产投资、房地产、法规、网络管理、建筑业、城镇化监测、科技等专业工作。要求加强对综合数据的评估、审核,确保数据质量;监督数据发布情况;严格执行《统计法》和《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加大对统计违法案件查处力度,及时组织力量查处;组织领导所分管的其他专业日常相关工作。
杨丽华 局党组成员、
普查中心主任
主持普查中心全面工作;分管农业、畜禽监测、农业产业化、贸易、服务业、名录库、外经、社会发展、妇女儿童监测。要求加强对农业、贸易、服务业的数据评估、审核工作;安排好普查中心工作;组织领导所分管的其他专业日常相关工作。

 

通讯地址:平泉县行政中心东二楼,平泉县统计局

编:067500

办公室电话:0314-6082906

电子邮箱:tjjylh@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