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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和信息化局
  发布机构:政府办 日期:2015-08-14  

 

     
平泉县工业促进局工作职责
  
(一) 参与全县国民经济发展战略目标的研究制定以及中长期发展规划的编制工作;拟定全县工业企业发展、工业强县战略、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 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发展工业企业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起草发展工业企业的有关政策措施,研究提出扶持工业企业发展的政策;指导和推进工业企业产业结构、组织结构和产品结构的调整工作。
 
(三) 监测、分析全县工业经济运行态势,调节工业经济正常运行;确定并组织实施近期经济运行目标、政策和措施,编制下达和实施工业企业年度经济运行计划;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并向县政府提出意见和建设。
 
(四) 制定全县经济体制改革总体规划和全县重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与年度实施方案;负责组织实施、协调、检查、指导经济体制改革工作;参与全县国有经济布局协调和国有企业战略性改组的实施,负责推进企业各种形式的产权制度改革,组织审批指导和推进企业改革发展;指导企业开展机制创新、体制创新、管理创新。
 
(五) 负责工业项目的建设工作。指导工业企业开展国内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指导企业开展科技进步、新产品开发和技术改造工作;做好工业企业项目谋划、论证和前期准备工作;协调、督导重大项目的实施;建立新形势下的项目管理体制;指导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工作;组织协调工业环境保护和环保产业发展。
 
(六) 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发展民营经济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全县民营经济近期和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拟定扶持民营经济发展的具体措施及优惠政策;组织好民营企业国内经济技术协作工作,帮助民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提高科技水平,打造名牌产品,促进民营经济不断发展壮大;指导民营经济行业协会工作,把行业做大做强;负责全县民营经济统计和分析工作。
 
(七) 负责指导全县企业家队伍建设工作,指导企业管理人员、职工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工业企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组织申报工作,指导企业做好各类人才和智力引进工作。
 
(八) 指导协调工业企业公平竞争和可持续发展工作。
 
(九) 组织制定全县电力行业发展及综合调控目标;平衡电力资源,规范电力市场秩序;负责电力行业管理与监督。
 
(十) 对各企业改制办公室实行业务指导。
 
(十一) 负责平泉县工业经济联合会日常工作。
 
(十二) 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全县安全生产的综合管理、职业安全监察和矿山安全监察;协助处理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十三) 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局 长:张景文   满
副局长:张耀庭 (3月任)
        单振龙   满
        巴晓光   满
        张东辉
工业经济联合会秘书长
        李江浩   (回)
非公有制企业党工委
书 记:张景文   满
副书记:刘艳丽 女 满
        钱锡东 (8月任)
组宣统委员:朱俊才 满(8月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