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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销社
  发布机构:政府办 日期:2015-08-14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负责宣传、贯彻党和政府有关农村工作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制订并组织实施我县供销合作社发展规划。
(二)协调与政府部门、社会组织的关系,维护供销合作社《章程》赋予的合法权益,促进合作经济的发展。
(三)负责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供销社系统行业协会建设,增强服务功能;协助有关部门加强对农产品行业协会的管理和指导,积极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行业协会承办政府购买服务。
(四)负责发展农业生产资料经营服务网络,构建连锁经营体系;负责发展农副产品现代购销网络,创办经营各类农副产品批发市场,推动农超对接;负责发展日用消费品现代经营网络,构建现代连锁经营体系;负责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
(五)负责流通领域盐业行政管理,依法加强盐政管理,做好食盐专营和储备工作;管理政府委托的物资、商品储备。
(六)负责基层供销合作社的组织建设;监督指导基层供销合作社的经营管理和改革发展。
 (七)负责运营监管全县社有资产,接受上级社的资产监督。对出资企业行使出资人职能,推进直属企业改革,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做大做强社有企业;负责系统财产安全统筹管理。
(八)按照新农村建设发展总体规划,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标准化示范、农业综合开发、农业科技推广项目和农村金融建设;参与农村社会化公益性服务,搞好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
(九)承办县政府赋予的其他职能和工作任务。
二、内设机构及职责
根据上述职责,平泉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设6个内设机构:
(一)综合办公室
负责公文管理,起草上报各种综合性材料和县供销社领导讲话等材料;对以县供销社名义发出的文件、简报等文字材料进行核稿;负责信息的搜集、整理和上传下达及对外宣传工作;负责县供销社综合性会议的协调组织筹备等工作;负责党组会议和主任办公会议各项决议、决定的督办工作;负责机关印章、文书档案、机要保密、信件收发、办公用品购买等机关正常运转服务保障工作;负责本系统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武装、工会等工作。
(二)人事劳资股
负责本系统离退休人员和老干部工作;负责在职人员工作述职考评工作;负责人力资源开发、职称管理等工作;负责本系统人事、劳资、档案管理、人事统计报表、妇联、计划生育等工作。
(三)综合业务股
负责“现代流通网络建设”;贯彻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负责各类盐产品经营管理的指导与协调;负责本系统基层网络建设发展战略的制定和贯彻工作;负责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工作;负责本系统开放项目、食品安全、“供销社超市”建设工作。
(四)财务审计股
负责本系统的财务审计工作的培训和指导,严格按照《会计法》有关规定做好机关财务工作;负责全系统各项经济指标、目标考核工作;负责所属企业合同管理、社有资产管理、收益的收缴等工作;负责制定商品流通计划和统计报表的上报;积极参与农村金融建设。
(五)合作指导股
负责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基层供销社组织体制改革、基地建设;负责“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和“农产品经纪人协会”工作,并积极推进本系统其他行业协会建设;负责农民专业社相关人员培训的组织管理工作;推动系统开放办社,指导农民参与民主管理与监督,依照社章维护各级社和社员的权利。
(六)盐政管理所
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盐业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做好碘缺乏病知识宣传;负责全县食盐零售网络规划、零售网点的许可证的受理、审批、发证;负责全县食盐市场秩序的规范、治理,维护全县食盐市场的经营秩序;负责稽查食盐、工业盐等各类盐的进货渠道、依法依规查处各类私盐商贩,打击非法经营商;负责抓好盐业违法案件的立案、调查取证、呈批和执行结案工作,协助工商、物价等部门查处无证照经营、哄抬物价、扰乱市场秩序行为。
三、领导班子成员和分工
李光平,党组书记、主任,兼盐政管理所所长,资产运营管理中心主任。主持县社全面工作。负责全系统开放项目、财务管理、资产运营、党组织建设、信访稳定等工作,分管财务审计股、盐政管理所、资产运营管理中心。
韩杰,党组成员、副主任。在主任领导下,负责全系统综合业务、人事劳资、基层合作组织建设、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经纪人队伍建设、安全生产、信息宣传、档案管理及入住政务服务中心工作,协助主任做好开放项目、资产运营、信访稳定工作,协助党组书记做好工会、武装、纪检监察、计划生育、妇联、综治等工作,分管综合办公室、基层指导股、农经指导股、人事劳资股,联系指导盐业公司。
四、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河北省承德市平泉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编:067500
办公室电话:0314——6023885
电子邮箱:pqcoop@sina.com